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标三系三受益”竞岗方案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标三系三受益”竞岗方案
为深化海胶集团分公司机制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充分调动分公司主要领导的积极性,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和收入分配与业绩挂钩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做大增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使企业与职工双受益,根据海胶集团《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内稳外拓、精农强工、科技支撑、金融保障”十六字方针,围绕海胶集团年度及未来五年发展思路,建立起以存量为基础,以增量定绩效,以业绩论英雄的激励机制,将忠诚干净担当、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优秀管理人才选拔到分公司总经理岗位,推动海胶集团更好更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三标三系三受益”为总体要求,开展海胶集团分公司总经理的公开选拔、任期考核及长远体制机制建设等一系列工作。
(一)三标:竞标确定岗位、指标完成决定收入、制衡指标保长远发展。
(二)三系:资源配置体系给支持、监督考核体系保落实、大数据支持体系定依据。
(三)三受益:在增量中分配,实现国家受益、企业受益、职工受益。
三、竞标定岗
(一)组织机构
竞岗工作在海胶集团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竞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任飞 海胶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副组长:李奇胜 海胶集团副总裁
邓兴国 海胶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组 员:彭艳高级顾问、谢兴怀执行副总裁、李昌副总裁、陈圣文副总裁,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企业发展部、财务部、基地管理部、加工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
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由海胶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邓兴国兼任,委员由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总裁办公室)、纪检监察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监督、审查报名人选资格及竞岗结果。
竞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竞岗办”),设在海胶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具体岗位竞标工作。
(二)选拔职位
根据海胶集团发展要求,结合各分公司实际,综合确定岗位标的,以竞标的方式面向海南垦区公开选拔海胶集团分公司总经理,共分三批进行。原则上,选拔出来的基地分公司总经理同时兼任党委书记。
第一批,针对管理不力、经营业绩下滑的基地分公司及岗位空缺的加工分公司进行。基地分公司主要根据近三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模拟利润完成情况排名,结合总经理任职时间,选取其总经理任期内,业绩排名下滑且2017年度考核结果排名在后10位以内的6家分公司作为竞岗单位,分别为:长征、西联、中建、新中、红华、东太等分公司;加工分公司岗位空缺的为:金石、金泉等2家分公司。第二批,针对总经理任期内亏损严重的分公司。第三批,针对未实行过总经理竞聘的分公司。第一批完成时间为2018年橡胶开割前,第二、三批时间待定。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在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
2.现任垦区各单位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
3.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品行良好、工作务实、作风扎实、业绩突出,具有丰富农业生产管理或橡胶加工经验者优先。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3月31日后出生),现任海胶集团基地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和加工分公司总经理不超过57周岁(1961年3月31日后出生)。
6.无违法违纪记录。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竞岗程序
1.发布公告
通过《海南农垦报》、海南农垦网、海胶集团官网等公共媒体,发布《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竞岗公告》。
2.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填写《海胶集团分公司总经理竞岗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最多填报2个竞聘职位,可直接到竞岗办报名或将《报名表》发至邮箱zhaopin@bags020.com。
3.资格审查
竞岗办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结果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原则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位比例在3:1以上,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从竞聘其他职位且服从调剂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补充。
4.提交竞职演说稿
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撰写竞职演说稿,发至邮箱zhaopin@bags020.com。竞职演说稿须以目标单位的基础数据为依据,提出相应的施政纲领和保障措施。基地分公司竞聘者根据该单位上一年度橡胶产量、模拟利润、职工收入等三项核心指标提出任期业绩目标;加工分公司竞聘者根据该单位上一年度橡胶加工量、产品质量、区域资源控制率等三项核心指标提出任期业绩目标(竞岗单位基础材料由竞岗办提供)。
5.竞职演说与现场答辩
竞聘者自我介绍后,进行竞职演说,每人限时20分钟。评委围绕演说者提及的业绩提升、达成目标、任职要求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竞聘者进行现场答辩。主要评估竞聘者任期业绩目标的合理性,施政纲领和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从参会人员中随机抽取20人组成员工代表,由评委和员工代表共同评分。评分满分为100分,按竞岗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2:2:6的权重加权计算得分,员工代表的评分作为参考,不占竞岗打分权重。
6.组织考察
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2:1的比例,每个职位分别选取评分最高的2名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竞岗办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的组织考察,重点关注其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考察采取民主推荐与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
7.推荐人选
根据竞职演说现场评分和组织考察的综合情况,竞岗办提出各职位建议人选。
8.讨论决定
海胶集团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各职位人选。
9.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原垦区中层正职人员无须公示。
10.正式履职
无须公示或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履职。新任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免去现职。
四、资源配置体系
海胶集团通过资源配置体系给予分公司产业发展资金和配套政策支持,分公司总经理也可向总部提出需要的支持政策和授权清单。在现有管理授权基础上,总部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一)人事任免权
1.在总部确定的分公司副总经理编制、年龄搭配、党员人数的范围内,分公司总经理有权自由选择经营管理团队,自主确定副总经理人数及人选,并报海胶集团党委备案。领导班子成员中,中共党员至少有3人,年轻干部(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至少1人。
2.推荐党委委员,报海胶集团党委审批。
3.分公司现任总经理、党委书记竞标落选的,经海胶集团党委和用人单位筛选,可转任海胶集团党委派驻基地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原则上异地交流),保留原职级待遇;其余的另行安排合适岗位。
(二)生产经营权
按照海胶集团基地和加工分公司的产业规划,在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及海胶集团有关规定,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值的前提下,分公司总经理有权选择有利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有利于提高职工收入、有利于提高单位效益的生产经营模式,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收益分配权
分公司总经理薪酬由海胶集团确定。在合法合规、不突破薪酬总额的前提下,分公司总经理有权按有关程序决定副总经理及以下人员薪酬结构、标准及分配办法,自主制定考核管理制度,自主确定分公司奖金分配办法。坚持在增量中分配,实现国家受益、企业受益、职工受益。
五、大数据支持体系
建立海胶集团大数据体系,为考核、分配、制定政策等提供依据。前期将生产、销售、财务、分配等各业务板块历史数据及时整理,录入数据库,建立经营数据平台;各专业部门根据本年度重点工作,定期组织阶段性检查验收,将经营数据实时汇总录入数据库;各分公司也要相应建立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实时跟踪,确保经营结果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反馈,以经营数据为依据,实现过程管理、动态监管,及时实施奖惩和调整不胜任的团队。
六、监督考核体系
(一)绩效考核
成立海胶集团分公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分公司总经理绩效考核采取关键绩效指标法(KPI),由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两部分构成,满分均为100分。年度考核侧重年度经营业绩指标,按海胶集团相关办法执行。
任期考核的目的是避免短期行为,保障分公司长远利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做大增量,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经营良性循环。围绕海胶集团发展战略,按“制衡指标保长远发展”的原则,侧重于发展指标,对应的是任期奖惩。
基地分公司总经理任期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详见附件3。加工分公司总经理任期考核指标,另行制定。
(二)监督制衡
1.监督巡察
海胶集团成立监督巡察办公室,抽调对党忠诚、专业、正直的干部任巡察专员,不定期到各分公司巡察,将巡察了解的情况定期向海胶集团党委汇报,经海胶集团相关部门核实后,按规定进行奖惩。
2.红黄牌警示管理
通过大数据动态监控和日常的检查、督查,对分公司总经理任期内业绩不合格、经营不善、资产损失、违规违纪等情况,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履行海胶集团审批程序后,对其出示“黄牌”或“红牌”,红黄牌警示按海胶集团《下属企业红黄牌管理办法》执行。
3.权益保障复议
成立权益保障民间复议委员会,委员共七人,海胶集团党委副书记任主任委员,法务部部长任副主任委员,其他五名委员从提名库里随机抽选。复议委员会委员提名库成员由海垦控股集团下属农场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组成。
凡对经营考核结果不服的,可通过复议进行申诉。复议委员会委员采取回避制度,凡与提请复议人有亲属关系、利害关系的,不能作为委员参加复议。提请复议人也可提出回避要求,可指定某位委员回避。复议采用票决制,得票超过三分之二即为申诉通过。
七、指标完成决定收入
根据“指标完成决定收入”的原则,分公司总经理薪酬由岗位基薪、绩效责任加薪、突出贡献激励三部分构成。其中,岗位基薪基数按分公司当年度预算营业收入核定,在16-24万元之间;绩效责任加薪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础,每减亏或增盈1000万元,奖励10-20万元。具体按海胶集团《下属企业绩效责任人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海胶集团产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给予突出贡献激励。
任期考核结果与任期预留绩效薪酬、突出贡献激励、任职权、职位升降挂钩,具体如下:
总经理任期 | 95≤M | 85≤M<95 | 75≤M<85 | 60≤M<75 | M<60 |
预留绩效薪酬 | 可发放 | 可发放 | 可发放 | 全额扣除,不发放 | 全额扣除,不发放 |
突出贡献激励 (万元) | 10 | 5 | 0 | 0 | 0 |
任职权 | 可选择免竞标连任或到其他落后单位任总经理,指标由海胶集团综合确定。 | 可选择免竞标连任,指标由海胶集团综合确定。或竞标选择其它单位。 | 参与竞标,新团队产生期间继续履职。 | 一年内不具备竞标资格,新团队产生期间继续履职。 | 三年内不具备竞标资格,新团队产生期间由海胶集团指定一名副总代职。 |
职位升降 | 具备升职资格 | 职位不变 | 职位由新团队决定 | 降为副职或以下 | 降为一般人员或解除劳动合同 |
八、有关要求
(一)公开选拔部分分公司总经理人选,是海胶集团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海胶集团党委将加大对干部选拔过程的监督力度和违反选拔纪律的查处力度。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一旦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海胶集团党委将严肃惩处。
(二)当选的分公司总经理要以对组织和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审慎用权。在人事任免、薪酬分配等方面做到合法合规、客观公正,严禁违规提拔任用近亲属、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私分国有资产等行为。
(三)当选的分公司总经理要牢固树立廉洁意识,任期内出现廉政问题,一经查实,采取一票否决制,全额扣罚预留绩效薪酬、降职降级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任期内造成公司损失的,将按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附件:
2018年3月20日